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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能享受最低薪资标准吗?
政策法规
2021-02-19    作者:百城招聘网    来源:百城招聘网 26920

2018年3月份,北京某技术公司招聘了一名今年大四学生小杨来企业实习,因小杨刚毕业还没有拿到毕业证,公司便没有签订双方书面协议,小杨也没有主动提起,于是在工作实习期间,小杨每天8小时工作,一周周工作5天,双休,公司按照每天35元的实习补助给小杨发放工资。


4个月后,小杨拿到了学校的毕业证书,这时小杨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将其实习期间的4个月工资,按照国家最低薪资标准补齐差额。但是,公司却表示拒绝支付小杨薪资差额。




该公司认为,小杨在实习期的时候还是个学生,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要求,因此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另外,公司认为企业为小杨这个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在校生提供了一个免费实习、锻炼的机会,让小杨就业的同时,还给了薪资补助已经够仁至义尽了,小杨提出要求补偿薪资差额简直是人心不足的表现。


那么到底大学生能享受最低薪资标准吗?


从理论上讲,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去实习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但是有些在企业打工的在校生已非纯粹的教学实习,而是同其他员工一样付出劳动,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我国一些地方已规定实习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的通知》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学生双方协商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